为保障养老机构在院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使事件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养老机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源头管理
凡入住养老机构人员,要与养老机构签订协议,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突发事件责任及处理程序
1、对于突发性事件,实行应急小组负责制。
2、应急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
3、养老机构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小组报告,应急小组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养老机构要本着 "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 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的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发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各类突发事件分类处置
(一)、火灾事件
1、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应及时组织指挥现场救灾,并及时上报报告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3、迅速疏散入住老人及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4、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6、及时向县民政局报告。
(二)、食物中毒事件
1、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3、发现在院老人及职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
4、有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检验检疫。
5、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民政局报告。
(三)、摔伤事件
(1)当发现入住老人突然摔倒时,事件第一发现人(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应立即到老人身边,检查老人摔伤情况,初步判断老人的神志,受伤部位,伤情程度,全身状况等。
(2)通知本机构内护理人员及医生护士。
(3)受伤程度较轻者,可搀扶或用轮椅将老人送回房间休息,安慰患者。若伤情严重,应运用急救知识,稳定伤者病情,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并随行到医院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4)若伤势情形严重,情况复杂,应急小组立即向县民政局报告。
(四)、人员走失事件
(1)制定严格的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外出管理制度,做到外出有请假条,事由、去向、回归时间清楚,非自理老人必须有家属陪伴批准人签字。建立严格的外出登记及门卫出入登记制度。
(2)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发现老人走失后,立即向应急小组报告,2小时内向县民政局报告。
(3)立即组织知情人分析老人走失的去向,及时寻找。
(4)立即与家属取得联系,通报情况,结合家属提供的
信息制定寻找方案。寻找方案措施如下:
①、请示公安部门支援,动用公安天网工程查询;
②、调用交警路口监控,确定出走方向;
③、使用环保 "天眼" 搜寻;
④、利用微信群发动群众力量;
⑤、征得家属及监护人同意后,在电视台发布寻人启事;
⑥、征得家属及监护人同意后,张贴寻人启事;
⑦、请求公安部门支持,动用警犬协助搜寻;
⑧、如有需要,请求通过市民政局动员各县协助查询;
⑨、24小时找不到,做好家属思想工作,做好社会舆情处置;
(5)迅速组织员工分成若干个小组,按寻找方案分头寻找并与机构负责人随时联络。
(6)服从县民政局指挥,依据寻找线索,及时修改寻找方案。
(7)善后工作
①、找回后立即让老人休息,对身体做一次全面检查,注意有无外伤并实施对症处理,做好护理记录。及时通知家属,告知老人现状。
②、事件基本结束后,机构应急领导小组应如实向主管部门做出专题报告。并将应急处理结果报县民政局。
(五)、噎食事件
(1)发现院民噎食后,要立即清除口、咽部食物疏通呼吸道,清醒的老人用手或牙刷、压舌板刺激咽部催吐,同时拍老人背部,协助吐出食物;不清醒的要及时通知机构内医务人员。
(2)情节严重的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通知其监护人,共同协助治疗。
(3)及时向民政局报告。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件
(1)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急小组应及时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2)发现不法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拨打110、120请求援助,并与不法分子作斗争。
(3)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报告县民政局。
五、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