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20xx年九市7岁以下儿童体格发育调查研究实施方案》和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1、市卫生局成立“X市儿童体格发育调查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区县卫生局成立区县的“儿童体格发育调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内调查工作的开展。
2、市卫生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X市儿童体格发育调查专家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各项业务指导。
3、市儿童保健所成立“X市儿童体格发育调查工作组”,负责起草具体工作方案、组建调查队伍、培训人员、进行监督指导、质量控制等各项业务工作。各区县妇幼保健所组织辖区内相关机构,成立调查队伍,按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调查工作。
(二)调查队伍组成
每个区县均应组建一个调查组,每个调查组应配备10-13人。调查人员应由卫生专业人员担任,其中应有2名以上(含2名)具有一定临床经验、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儿保医生(1名负责测量数据的审核,1-2名负责体检和疾病的诊断)。其它调查及测量人员可由医(护)师及测量技术熟练的基层卫生人员担任(体重测量2人、身高测量2人、头、胸围2人)。此外,还应配备1-2名问询人员和1名组织巡视人员。
二、调查实施
(一)调查范围
本次儿童体格发育调查的范围为X市19个区县的所属街道和乡镇。根据卫生部第四次9市儿童体格发育调查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本市20xx年的调查点以1995年为基础,同时考虑地域变化和前瞻性调查的总体设计和需要,由市调查工作组确定调查点(具体名单见附表)。如样本量不够需要扩充的,应向市工作组报告,由市工作组确定。
(二)调查对象
1、0~7岁的汉族儿童;
2、以本市户口儿童为主。外地城市户口儿童、迁入本市或临时来本市居住者,其居住时间大于年龄2/3者,也可作为本次调查对象。
整理调查卡片时,凡属下列情况者,均应剔出单独存放(不作健康儿童卡)。
(1)居住或外地迁入本市时间小于年龄2/3者;
(2)早产或出生低体重儿(妊娠期在28~37周或出生体重<2500g);
(3)双胎或多胎;
(4)患以下疾病:心脏病、慢性肾炎、结核、迁延性肝炎、地方病、慢性支气管炎、哮喘等;内分泌疾病;神经系统疾病;中度以上佝偻病或其它影响体格发育的畸形;四肢残疾;急性病(如:肺炎、痢疾等)初愈不满一个月者;近二周内发热7天以上或腹泻每天5次以上,并持续5天以上者;
(5)明显肥胖(病态)或明显消瘦。
(三)抽样方法
根据年龄组距的要求随机整群抽样。原则上每个调查点街道(乡镇)内所有年龄在调查范围内的儿童都应纳入调查范围,如果人数不足,则向附近相似街道或乡镇扩充,原则相同。
3岁以下儿童以居委会为单位、3~6岁儿童以幼儿园为单位进行整群抽样。
(四)年龄分组
1、共有22个年龄组,分别为:
初生(三天内);1月~;2月~;3月~;4月~;5月~;6月~;8月~;10月~;12月~;15月~;18月~;21月~;2.0岁~;2.5岁~;3.0岁~;3.5岁~;4.0岁~;4.5岁~;5.0岁~;5.5岁~;6~7岁。
2、年龄计算以公历为准,计算出实足年龄。
(五)调查人数
1、市区各区正常儿童每个年龄组男、女检查数各不少于18名,各区22个年龄组共计调查人数应不少于792名。
2、郊区各区县正常儿童每个年龄组男、女检查数各不少于21名,各区县22个年龄组共计调查人数应不少于924名。
3、全市调查人数不少于16104人,其中市区不少于8712名,郊区不少于7392名。
(六)调查项目
1、体格测量:体重、身高(长)、坐高(顶臀长)、胸围、头围。
2、营养状况:1岁以下儿童喂养(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情况调查。
(七)调查(测量)方法
调查(测量)方法同前三次调查保持一致。按照卫生部9市儿童体格调查方案的要求,全市统一选择和购置测量器材;体检场地要求地方宽敞、明亮,场地平整,进出口方便。
体检流程:登记、问询→测量体重→测量身高→测量头围、胸围→体格检查→回收和审核(初审)调查卡片(间隔15人左右复测一人次)
(八)调查质量控制
为保证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应当在以下各个环节上严格把关,做好质量控制:
1、人员培训:由市儿童保健所统一负责对每个调查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项目包括调查卡规范填写、正确体格测量和问询技巧等。
2、现场工作的质量检查:调查组在每次体检前应由专人对测、量器具进行检查和矫正;在体检时按受检儿童5%比例进行复测;建立现场调查组负责人审卡制度。
3、调查卡片的整理和审核:各区县应有专人对卡片进行中审,市级调查工作组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终审。
4、市儿童保健所工作人员分别于调查初始及调查中期到基层进行2-3次质量控制抽查。
三、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中、下旬
1、市卫生局召开“20xx年X市儿童体格发育调查”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卫生部“第四次9市儿童体格发育调查”工作要求,布置本市调查工作任务。
2、各区县以妇幼保健所为主组建调查组,市儿童保健所统一完成对全市调查人员的技术培训。
3、各区县卫生局上报调查工作计划、调查点落实情况和联系人名单。
(二)调查实施阶段:20xx年6月~9月
开展全面现场调查、审卡、整卡工作。
1、6月-7月,各区县先对调查点3-7岁的集体儿童进行调查;然后或同时进行0-3岁散居儿童的调查。8月底前各区县对调查卡进行中审后将卡上交至市儿童保健所。
2、市儿童保健所于8月底起对调查卡进行审核、补漏和整理;9月底前将整理汇总的调查卡片统一上交卫生部进行数据集中录入和统计处理。
(三)调查总结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6月
1、20xx年11月-20xx年1月,本市根据卫生部统一分析处理的数据及结果,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组织人员按卫生部要求完成调查工作报告。
2、20xx年2月-6月,市和各区县按卫生部要求完成有关论文的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