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总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可见安全的重要性!生产法中还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所以我认为:事故在于预防,安全系于责任,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洗煤厂也不例外。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只有有生命才会创造奇迹,没有生命,一切无从谈起。一个个悲情的瞬间,一声声哀痛的呼唤,像一块块寒冰,撞击着我们的心灵。分析目前所有的安全事故都是因为安全意识薄弱,安全责任心不强,预防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安全生产法》认识不够深刻,安全思想不到位,只是片面的学习,对安全不够重视。
第二、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熟悉,对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不落实。 第三、对潜在的安全隐患不去整改或发现不了,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态度不端正。 第四、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法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忽视他人或自己的生命安全。
凡事都应该遵循法律法规,安全也不例外,幸福和痛苦,仅在一念之间,只缘于你触碰了那本不该碰的“高压线”。安全关乎你我他,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有可能以你、以我、以他,甚至更多无辜的生命为代价。那么如何防范,有哪些防范措施呢?我感觉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认真深刻的学习《安全生产法》,树立自己的安全生产价值观,从自己的内心思想上做到重视。
第二、熟悉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严把安全关,将安全意识深入骨髓。
第三、端正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从每一个环节入手,认真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后立即整改,做到安全第一,恪尽职守。
第四、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法规,做到“三不违”原则: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和“三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所以我们要从那些惨痛的安全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时刻提醒自己,保证生命的安全。“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它对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多么富有人生哲理的一句话,既然这样,那么安全问题就要时时讲、日日讲、月月讲、年年讲、重复讲,坚持用常态化的教育,牢固人们的安全意识;用铁一般的制度,确保安全弦紧绷;用刻不容缓的执行,保证安全责任的落实。
总之,安全事故在于预防,只要我们有强烈地安全意识,自觉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对自己的安全责任做到心中有数,时时掌控,那么安全就一定能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