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建立物业档案:物业管理公司会建立一个物业档案,包括物业设计施工图、住户档案、物业产权档案、电子信息档案等。
2、负责装饰装修管理工作:对住户装修过程中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其中包括对严禁改动的墙体、承重结构、装修队伍管理等;
3、负责小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和管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管理,如花草树木养护修剪、杀虫、施肥、补种栽植等工作;
4、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管护、养护,主要包含供电线路给排水管网,二次生活用水加压设备,各类配电设备、电梯、消防设备等。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主要有以下:
1、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小区管理办法可以是综合性的管理规章,也可以针对不同方面制订专项规章,例如卫生公约、保安公约等等。物业管理公司制订规章属于对小区管理服务的重大措施,必须经小区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认可后,管理规章才能生效;
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这既是行使权利也是履行义务;
3、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4、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管理委员会协助。管理委员会作为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代表,有责任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工作,对于小区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件,或者个别难以解决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情况向管理委员会通报,有权要求管理委员会按照管理规章出面协调和解决,管理委员会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
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物业管理是多方面的管理与服务,物业管理公司本身不可能具备各方面的管理条件,因此根据管理项目的需要,一部分专项业务必须委托其他专营公司完成。比如将清扫小区衔道和清理垃圾、化粪井的专项工作转包给清洁公司等单位或人员承担,聘请保安公司承担小区治安管理工作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