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编委:
按照《中共xx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铜发[ ]14号),保留xx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为了更好地与上级主管部门衔接,根据我县农机化发展需要,经参照兄弟县市农机局的机构设置方案,特请示县编委重新制定三定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农机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二)管理全县拖拉机及其它农业机械,负责新农机、新技术的引进、试验鉴定、推广应用及其技术改造与更新。
(三)研究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的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四)对全县农机修理、配件和乡镇农机维修网点实行专业管理及其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年检、年审。
(五)检查监督全县农机技术状态,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农机事故的协调与处理。
(六)指导和帮助乡镇农综站和个体经营者的经营管理,维护农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农机作业、监督作业合同的执行,开展农机化服务。
(七)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农机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业机械管理局设3个职能股。
(一)人秘股
1、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
2、负责农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3、负责制定与农机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实施方法;
4、负责机关财务、行政事务、车辆管理、后勤服务工作;
5、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局精神文明建设;
7、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职称和干部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作。
(二)科教培训股
1、农机推广、农机发展规划;
2、农机补贴申请受理及公示;
3、产品质量审核、网点年度检审及审定;
4、农机打假、统计报表、技术鉴定及项目开发、科普培训等工作。
(三)农机管理股
1、起草全县农机管理规章机管股(农机管理)、农机服务规范与作业质量标准;
2、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 农机运用、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服务和经营活动,协调和指导农业机 械跨区作业;
3、负责农机行业的宏观管理;
4、负责全县农用柴油、抗灾柴油的需求预测和发放供应工作,监督农用柴油市场;
5、负责全县防汛抗灾柴油计划的申报、分配、监督和抗灾机具的调度;
6、指导县供油网络建设和农机行业的节能工作;
7、负责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人员编制
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1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
股级职数3名。
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现有人员依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四、下属机构
县农机安全监理站为县农机局下属事业单位,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职能:负责本辖区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考核、农机具检验、核发牌证等各项业务手续;负责农业机械和驾驶员(操作人员)的年检、审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和调查、勘察、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农机事故。
当否,请批示 。
x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