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地址:临水路143号,临安老的防疫站,现在叫临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费用是130元,去的时候带身份证和1寸近期照,缴费登记后,体检:内科、抽血、肛拭子、胸透,做完后体检表交到传达室,若体检合格,一个礼拜后带上培训的卷子到大门口的办事窗口领健康证,若有些项目不合格复查后可以的就单项复查然后拿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