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我国《刑法》并无虐童罪,已有的虐待罪仅限于虐待家庭成员,且量刑一般不超过两年。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星水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我国将虐童行为入刑,条件已经成熟。
我国未成年人的比例约占总人口1/4,城镇居民又多是独生子女,避免虐待事关儿童最基本的生存权利,无论从家长的期待还是国家的未来角度,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都应该优于成人,实行特殊人群、特殊保护。
一、虐待罪如何认定
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各种方法,从肉体、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虐待行为与偶尔打骂或者偶尔体罚行为的明显区别是:虐待行为往往是经常甚至一贯的,具有相对连续性的家庭暴力。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家庭中共同生活的成员。非家庭成员间的虐待行为,不构成本罪。
第一,虐待家庭成员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这里的情节恶劣,是能否构成虐待罪的重要界限,具体是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残;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家庭成员屡教不改的等等。实践中应当注意:如果行为人是故意要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而采取长期虐待的方式来实现其犯罪目的的,不应按虐待罪来进行处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者杀人罪,应依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对于犯虐待罪,在没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才处理,对于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当然,告诉的才处理,但被虐待的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二、虐待罪的含义
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