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当事人不能反悔。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公诉案件一般不能私下立案。如果受害人理解,可以考虑在量刑时从轻处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对报告、起诉、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快速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通知控告人不立案的原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 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