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拉皮条”,一般是指卖淫女与嫖客之间从事穿针引线、牵线搭桥、勾通撮合的帮助行为。而把从事这种行为的人叫“皮条客”。“拉皮条”在我国既是违法,又可能涉嫌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