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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时间:2024-07-09 来源:智榕旅游

离婚协议上的钱对方不给,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履行。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裁判文书内容的,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一、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是否受法律保护

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需要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者经过法院的判决,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的内部约定,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后,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双方没有离婚的,协议不生效,任何一方均可反悔。婚协议需要对子女的财产,以及共同债权等进行明确。男女双方可以请律师起草,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通过起诉来要求对方按协议履行。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二、离婚协议已经签字了是否能反悔

离婚协议已经签字了一般不能反悔。如果在离婚登记前反悔,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是可以变更离婚协议的。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生效时一起生效,不能反悔。当事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特殊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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