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的。【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