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属于公务员编制,其工作人员被认定为公务员,享受相应待遇和权益。
农委指的是农业委员会,它是政府机构之一,负责农业和农村相关事务的管理和决策。公务员编制是指国家机关根据职能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和规定,招录、培养、管理和使用公务员的制度。
根据中国的公务员法,公务员编制主要包括中央机关、地方各级机关和其他事业单位中的公务员。农委作为一个政府机构,它的工作人员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公务员,因此可以说农委属于公务员编制。
农委其职能是:
1、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3、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4、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5、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6、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8、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10、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
综上所述,农委的工作人员一般经过公开招聘、考试、面试等程序选拔,符合一定的条件后被录用为公务员,享受公务员的待遇和权益。他们在农业政策制定、农村发展规划、农产品监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二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