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办法》
第四条
自主创业人员申报补贴,需按补贴项目类别分别提交有关资料:
1.《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2.自主创业人员就业登记证明;
3.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毕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自主创业人员银行帐户;
6.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或其他经营资质证明;
7.缴纳社会保险清单。
自主创业人员创业失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除提供上述第1至5项、第7项资料外,还需提供营业证照注销登记的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失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