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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软件产品) 篇28

时间:2024-07-16 来源:智榕旅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第三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产品内附:。

  第四条:验收方法

  1、乙方交货时,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交货。

  2、甲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货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视为甲方已接受该产品,

  并认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付款方式:。

  2.付款时间:。

  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方法:。

  3.运输方式:。

  4.交货地点及接收单位(或接收人):。

  5.甲方单位地址:。

  第七条:产品售后服务

  乙方所销售的产品,应负责及时培训;并对所销售的产品提供《拓普康保修卡》,有关保修事项按保修卡规定的内容执行。

  第八条:经济责任

  1.甲方应付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的差价,并与乙方重新商定交货时间。

  (2)甲方逾期付款的,并按照逾期货款总额1%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属甲方自提的货物,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按逾期交货部分的货款1%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因乙方产品质量根本违约除外),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并承担本条相应的违约金。

  2.乙方应付经济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应按逾期交货部分的货款1%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

  货时间,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部分的货款1%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金责任。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5%的补偿金。

  第十一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7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方式

  处理:双方同意由。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公共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俩份,同时具有法律效应,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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