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规范》要求和甲方的实际情况,现委托合肥中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对本合同第九条所列项目进行施工,确保达到消防安全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施工名称:
三、工程范围:自动报警系统维修、维护,过期消防器材维修、充装,五层厨房消防改造。
四、工期:30天。
五、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施工项目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出具发票,甲方 一周内支付总款项的95%,维保期一年,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进行灭火器充装,消防系统的维修。
2、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工料及其它费用 乙方负责,且工期不能延长。
七、工期处罚:乙方须按照规定工期竣工交付,如超期,乙方须 向甲方支付每天按总造价0.5%的罚金,不超过总金额的5%。
八、补充事项:
1、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均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并 指定专人为现场责任人。
2、为使整项工程如期、保质、保量顺利进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工作。
3、因甲方主机处于瘫痪状态,部分系统配件需要更换。更换过 程中如单件材料费超过20xx.00元人民币的,甲方要自己承担(含20xx.00元)。乙方对消防系统维修完毕后,甲方验收完之后。乙方免费维保一年,维保期中有材料损坏的乙方自己承担(单件材料费超过300.00元的甲方自己承担含300.00元)。在保修期中甲方遇到房屋装修、改造的要事先通知乙方。如因没有及时通知造成消防主机系统故障的,乙方无免费维修责任。
4、本次维修施工完成后,我公司对大楼消防系统(不含气体系统、 器材、水系统)维保期一年(一年内系统出现问题由我方维修。人为、 天灾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5、灭火器充装完毕后保修一年,一年内出现非人为泄压情况,乙 方免费更换维修。
九、施工项目名称及报价: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字日期: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