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 北京天正华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恒安科技安防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结合具体情况,经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 、合同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张镇住宅(地块一)项目一期1#、2#、3#、4#、5#、项目工程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管内穿线及设备安装、调试。
2、消火栓系统的管路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
3、自动水喷淋系统的管路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
4、消防水泵房的管路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
二 、工程造价
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及现场的实地勘察,以国家预算标准为依据,参照市场设备价格,做出工程预算书,预算价格为人民币:叁佰捌拾伍万元整,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此项目工程共计人民币:叁佰贰拾伍万元整。工程竣工不做调整。(洽商变更另计)
三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对乙方的施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现场,施工条件,负责协调与其他工程部门的交叉作业事宜;
(2)指派一名甲方人员负责现场的协调工作;
(3)提供工程设计所需的全部图纸及资料;
(4)保证施工所需的水、电供应;
(5)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图纸及有关国家行业标准施工并确保施工质量。
(2)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
(3)指派一名乙方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工作。
(4)按甲方规定时期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并在双方约定的工期使工程竣工。
(5)服从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的管理。
(6)负责协助甲方办理本项目工程有关消防方面的开工及验收手续。
四 、工程进度:
本项目工程开工时间20xx年 4月 10日,竣工时间 20xx 年 7月 25日。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 、工程质量和施工图纸:
1、工程质量:乙方按行业标准施工并确保施工质量。
2、工程图纸:双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更改,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改时需经双方协商并签字后方可更改。
六 、工程验收:
系统经调试合格后,由乙方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消防验收。
七 、维修服务:
1、乙方在工程竣工后免费为甲方操作人员提供执机操作培训。
2、乙方对工程设备保修两年,在保修期内系统发生故障由乙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人为因素及自然灾害造成损失除外),两年后双方别行协商。
八、 、工程结算:
1、此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32500000.00 元
2、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分三期向乙方付款。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工程款;第一笔工程款的支付占工程合同款的约20%,即人民币:650000.00元。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工程款;第二笔工程款的支付占工程合同款的50%,即人民币:1625000.00元。
(3)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一年后支付第三笔工程款;第三笔工程款的支付占工程合同款的约25%,即人民币:812500.00元。
(4)甲方按工程造价的5%滞留乙方工程质量保证金,即人民币采取支票或现金结算方式执行。乙方收款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
九 、争议、违约:
1、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违约:
(1)甲方不按本合同中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 、合同约定:
1、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如更改合同内容,需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待对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是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代 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