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规定;
3.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制定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预案;
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事故处理决定和安全防范措施;
6.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整改实施;
7.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8.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三同事“规定,杜绝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治理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
9.如实公布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接收社会监督。
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华龙油气装运分公司
20xx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