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前往各镇公安分局办证厅。
办理条件非东莞户籍居民在东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在东莞市申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办理材料
1、户口本(原件)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相片(原件,由照相馆出具,记得保存好)
3、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在校学生可不提供,但需提供就学证明)
4、原居民身份证(原件,丢失补领情况的可不提供)。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证件及材料到所在镇街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是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并现场缴纳工本费(公安机关代收并发给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定额票据),或选择到市财政局指定的工商银行代收款网点缴纳,公安机关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后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2、申请人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领证通知后,凭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单位,经校验指纹信息和核对登记项目无误后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注意事项:东莞异地身份证办理需要申请人本人到场采集指纹。扩展资料:异地办理2016年7月1日,将在全国范围实施异地办理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