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房产系统行风建设,争创全国一流的房产部门,市局决定开展开展房产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为市局直属企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和区县市房产局。
行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全系统干部职工,两年内曾被推荐为本单位行风先进典型,并已报市局备案。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采取有效措施,有突破,有创新,积极推进本单位行风建设,成效显著,年终市局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区县市房产局在所在区域政风行风评议中位列a、b类(或本小组内不能位于后3位)。
2、严格执行行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办事)公开,积极开展培训及职业道德等教育,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活动社会反映良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的群众综合满意率较高。
3、群众诉求办理质量良好。认真做好省“民心网”、市政风行风热线、市民诉求专线“12345”、96191-4房产服务热线等工作,承办及时率、办复率均达到xx0%,市民满意率达90%以上。
(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落实行风建设各项制度及工作任务,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较好,群众满意,无违示违诺、违规违纪问题。
2、管理规范,责任落实到位,基础建设完善,行风工作有创新,有突破,并取得明显成效。
3、经本单位(部门)推荐已入选市局行风先进典型资源库。
(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熟悉各种政策、法规和所从事的业务知识,热爱本职工作。
2、钻研技术,业务娴熟,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业绩突出。
3、廉洁自律,克私奉献,积极帮助群众解决难题,在本单位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经本单位(部门)推荐已入选市局行风先进典型资源库。
三、评选时间
20xx年12月底组织材料申报工作,20xx年初市局将进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考核表彰。
四、评选要求
1、严格坚持评选条件
各单位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向基层一线倾斜。原则上推荐的先进个人中基层工作人员不低于70%;推荐的先进集体中基层一线班组不低于60%。
2、认真做好推荐材料上报工作
推荐登记表统一按市局样式填写打印(一式一份),并附事迹材料(电子版),报市局行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