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管员负责管理全园财产。
二、建立幼儿园固定资产总帐及财产分类帐,总帐由会计负责,分类帐由保管员负责。
三、购置的固定资产凭发票记帐,手续完备后,交由保管员登记入库或由园长批准使用。
四、保管员每学期与会计核对帐目一次,每学期与各使用财产部门负责人核对财产一次,核对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有损坏、丢失情况,保管员上报主管领导,根据具体情况赔偿和批评教育。
五、保管员与安全保卫人员要密切配合、定期检查、维修大型玩具、家具、设备等,以保安全。
六、幼儿园的固定资产,教职工只有保管权和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和外借权。
七、幼儿园的低值易耗品,设有购入领物明细帐,保管员每月底订下月购物计划,由园长批准后购入,并按规定办理手续,每月清点结算,做到帐、物相符。
八、幼儿园固定资产出园,由园长批准,后勤主任办理,门卫才准予放行。
九、幼儿园内部的财产以各部门或各班的负责人签字借出负责保管,并每学期登记清点一次,除正常损坏折旧外,其它的根据各园情况要有相应的赔偿。
十、各种书籍和音像制品的借出每月月底归还一次,再根据自己需要借出,以便于大家有多机会交流好的教学资料。
十一、各班所领教学物品,应尽量避免重复浪费,所以每学期的布置和制作的有价值卡片,用后装箱贴标志,统一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