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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供货合同 篇15

时间:2024-07-17 来源:智榕旅游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面小麦面粉(国标一等)、桶装植物油。

  2、乙方必须将自己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和送货人健康证等原件送甲方查验,将上述证件的复印峻及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峻一并交甲方备案。

  3、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4、乙方所提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的要求,不允许购买无资质小商贩的食品。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退货赔偿要求,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的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峻、卫生许可证复印峻以及相关检测报告等。

  6、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食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批发价格(同品牌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其他单位所购价格),该价格含运输、搬运及税收等费用,乙方需根据食品价格把握好食品质量,并及时将市场变动的食品价格通知甲方。

  7、甲方每个月付款一次。采取每月月底结账,下月转账付款的方式。对私抬食品价格,不能确保食品质量两次以上(含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供货资格,结算时甲方有权扣回多付款项。

  8、乙方在送货时,由甲方学生食堂管理人员负责检查验收。甲乙双方要遵守交货时间,互相积极配合。

  9、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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