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感性原则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真正的教育智慧在于教师从来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而且经常激发他要要做一个好学生的愿望。”新《课标》指出:“写作教学力求有个性,有创意的表达,根据个人特长和兴趣自主写作。”而作文的评语要尽量做到激起学生的写作欲望,树立起学生写作信心,给学生注入写作的激情,并进而让学生形成颇具风格的挥洒。
语文教学室一门渗透美学的艺术,作文评语同样应在遵循美学原则的前提下来促进学生写作的进步和心灵性情的成长,而美感性原则正是要求评语的提供者——中学语文老师——所提供的评语应该有艺术感染力量,使接收者——中学生——能够感受到语言的美,能够在身心愉悦中接受评改意见。美感原则通过调动感情来实现。这使评改语言更加富有艺术美,老师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慎重选择评改语言。
形象美原则
选择生动形象的评改语言。生动形象的语言很容易吸引人的注意力,从而调动感情,我们可以更加清楚更加有效的把评改信息储存在记忆中。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比喻、夸张、引用和排比等修辞来引发学生的联想和想象,启发学生深思,激起学生的写作欲望。比如:你的文章象一条缓缓而流的小溪,清澈、流畅;你的文笔象一带跌宕起伏的山脉,自然、优美;你的情调象一方天光云影徘徊的水塘,真挚、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