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刑期减免后,毒品犯罪者是否可以继续拥有持有护照的权利?

刑期减免后,毒品犯罪者是否可以继续拥有持有护照的权利?

时间:2024-05-01 来源:智榕旅游

法律分析:刑期减免不影响毒品犯罪者的护照持有权利。但是,如果毒品犯罪者被列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就无法持有和使用护照。此外,如果毒品犯罪者在判决中被限制出境,也无法持有和使用护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被列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的人员,不得出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犯罪分子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官职、职务和荣誉称号自判决确定时起终止;限制名誉权的,其在限制期间内不得担任国家机关的领导职务;限制人身自由的,其在限制期间内不得担任国家机关的领导职务;限制出境的,其在限制期间内不得持有和使用护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因刑事案件被国家机关依法限制出境的公民,在限制期间内不得办理出入境证件。

总之,刑期减免后毒品犯罪者仍然享有护照持有权利,但如果被列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或判决中被限制出境,就无法持有和使用护照。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