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申请异地贷款时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首期资金;
5、具有购买住房行为能力,并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契税完税证明》(如果《契税完税证明》没有房屋总价,须同时留存《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
6、符合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如何在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具《缴存证明》,持相关资料到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异地贷款办理申请。购房地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地核实《缴存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核工作。购房地中心审核同意后,借款人到指定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借款人以预购房作为抵押物,到房屋产权部门办理房屋产权抵押手续。借款人持《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屋抵押备案登记证》到购房地中心办理放款手续。
异地贷款还款方式按购房地制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偿还贷款本息的,对逾期未偿还部分,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一、公积金可以代缴吗?
可以的。
住房公积金代缴流程: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长沙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哪些材料?
1、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契税完税证明》(如果《契税完税证明》没有房屋总价,须同时留存《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
3、借款人、配偶户口及身份证明;
4、借款人与配偶不在同一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明;
5、购房地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贷款首付比例、额度、期限和利率有变化吗?
据介绍,贷款首付比例、额度、期限按照购房地颁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