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虽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但是结合司法现状,还是应当提交书面的起诉状,确有困难者,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或者代书。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