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要对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的分析,对确凿的事实应该承认,对合理的要求应该接受;对无根据的事实和不合理的要求,也不要置之不理,而要准备好事实和证据,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反驳意见的提出,一是用答辩状,即在法定期限内,写好答辩状交法院;二是在开庭审理时进行口头答辩。其次也要注意有无可提出管辖异议或反诉的情况,如有上述情况,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提出。
一、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我如何去应诉
交通事故被起诉后的应诉:
1、根据被起诉的起诉书,提交自己的答辩状。
2、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3、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4、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
5、提交答辩状要在合理的期限内。
二、开庭原告需要答辩书吗
开庭前必须准备答辩状,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开庭之前,被告需要做准备有,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