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抵押车被拖走了的时候,一定要及时联系卖方,了解具体的情况,并且通过协商和沟通看能不能把车还回来。因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车拖走的话是属于违法的。并且在没有意外的情况下,随意拖着车是要赔给买车人一些经济损失以及违约赔偿。
抵押车购买的风险有:
1、 抵押车来源不明确,如果不合法后期将会遇到非常大的麻烦,不仅车辆会被没收,可能还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2、但是购买者始终不具有汽车的所有权,只拥有汽车的使用权,因此一旦发生事故等,也将会是非常麻烦的;
3、就算后期被盗或是遇见其他的情况,很可能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抵押车时需要给出车子的证件:
1、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2、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3、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
4、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5、拥有稳定职业,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
综上所述,对于购买抵押车辆的车主是在明知车辆设有抵押的情况下购买的,不适用民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车辆的抵押权人对车辆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可以要求返还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