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追偿欠款提供证据是:
1、提供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借据或借款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证据的,应当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和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者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当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地址;担保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地址。有担保协议的,应当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者担保条款;
3、如果有抵押品,应提供抵押品的名称、数量、价格、存储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夫妻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相应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