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乙方租用甲方在 国泰花苑的办公楼一层(租用面积为65平方米),进行物业管理。
二、租金租期:经甲乙双方协商于 年2月1日至 年1月31日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5年,每年租金为1000元,租金为预付上交,协议签字后预付每 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间甲方对乙方租金款五年不变。
三、房屋设施使用保护要求
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房屋建筑主体不得随意拆建和改建;
(2)对房屋门窗内装修格局要保护好,正常使用及时维修完善;
(3)对房屋内设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损坏后及时维修和更换,但不能丢失,丢失的由乙方按样赔偿。
四、租用责任: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甲方的所有财产负全部责任。
第一是保护。
第二是不能发生火灾,如出现一切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价格双方协商,请法律仲裁部门鉴定。甲方对自己的'财产有权随时检查,并对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营权。
第三,乙方租用期间对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如:水、暖、电等等。
第四,乙方在租用期间属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后自己带走。
五、上述条约双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具有法律保护权。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