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7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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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08:13
可以享受。《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