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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卓志个人经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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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22:07

刘卓志先生的个人经历丰富多彩,他的职业生涯始于1971年4月至1973年8月,在吉林省哲里木盟师范学校化学专业学习,奠定了扎实的学术基础。


1973年8月至1979年7月,他在哲里木盟教育局、文教办和盟委宣传部任职,开始了他的行政工作生涯,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1980年8月至1984年9月,刘卓志进一步发展,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盟委办公室秘书和副科长,同时在吉林函授学院政文系中文专业本科班进修,不断提升自我。


1984年9月至1988年2月,他晋升为盟委副秘书长,之后在内蒙古自治区**任专职秘书,直至1990年3月成为畜牧局副*,期间他的职务逐渐提升。


1993年10月至1997年5月,刘卓志担任**副主任和党组成员,接着在1997年6月至1998年10月期间,他担任自治区*副秘书长,并进一步深造于东北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


1998年9月至2001年9月,刘卓志的职务转向地方,任乌海*副*,积累了更为实际的地方管理经验。


2001年9月至2003年3月,他成为锡林郭勒盟盟委副*兼盟长,2003年3月至2005年12月,他担任盟委*,2005年12月至2007年4月,他不仅担任盟委*,还兼任盟*工委主任。


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他继续担任盟委*,直至2008年之后,刘卓志晋升为内蒙古自治区副*,成为*十七大代表,并成为八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他的仕途进入了新的高度。




扩展资料

刘卓志,男,汉族,1953年12月生,吉林双辽人,大学学历,1976年4月入党,1973年8月参加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副*、党组成员。2010年12月15日,刘卓志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2年7月,一审判决,认定刘卓志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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