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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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4分钟前
先上法条表示专业,新《广告法》第九条 第三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以及根据《广告管理条例》第二条以下几条,广告规定的管理范围包括:
(三)利用街道、广场、机场、车站、码头等的建筑物或空间设置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橱窗、灯箱、墙壁等广告。
(四)利用影剧院、体育场(馆)、文化馆、展览馆、宾馆、饭店、游乐场、商场等场所内外设置、张贴广告。
(八)利用媒介和形式刊播、设置、张贴广告。
综上,原则上是不允许的,但截住今天,某宝,某猫,某东还是使用的非常猖獗,所以,只要没人举报,你就是安全的。
为了你的事业,还是尽量避免这些词语吧,毕竟真的太绝对了,大家司空见惯了,就不相信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