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9:0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23:32
党小组不是必须设立的。
党小组是指党员数量较多的党支部将党员分编成的若干小组。党小组是支部的组成部分,是在党支部领导下对党员进行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它的活动受党支部领导,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保证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党支部在划分党小组时,应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工作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虑。
建立党小组,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不必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但是,支部委员会应在党小组组建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以便上级党组织了解和掌握情况。
党小组的划分
1、一般以企业中的车间、班组,机关中的科室,大专院校中的班级,农村中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等为单位进行划分。
2、一个支部所划分的党小组不宜过多。
3、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
4、如果一个单位中党员不足3人,可与邻近部门的党员合编为一个党小组。
5、同时,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建立或调整党小组。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小组如何设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23:32
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只是为了便于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和开展其他活动、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而成立的。所以,党员数量少的支部,可以不成立党小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23:33
党小组不是必须设立的,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需要成立党小组。
根据《中国*党支部工作条例》第十三条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扩展资料:
《中国*党支部工作条例》第十七条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印发《中国*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23:33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